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高新区、经济区社会局,太钢、西山教育处,市属学校(单位)、厂矿中学、民办学校:
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,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时段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,经研究,决定调整中小学校作息时间(附后),并提出以下要求。
一、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接此通知后,要迅速在学校教职员工中进行宣传,并做好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工作衔接,确保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二、各中小学校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过程中,要根据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、道路交通状况、相临企(事)业单位等诸多因素,科学合理,实事求是地安排好作息时间,确保中学生与小学生上下学时间错开,学生上下学与成人上下班时间错开。
三、各中小学校要从关爱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出发,采取多项措施,通过多种渠道,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,赢得广大学生家长的有力支持,形成学校、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中小学生平安出行的浓厚氛围。
四、调整后的中小学作息时间从10月8日起执行。每年冬季作息时间从10月8日至次年4月30日,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8日至9月30日。
附件:中小学作息时间表
二○○六年八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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