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名称:党建处处长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。
2.负责制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,进行年度工作总结。
3.负责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。
4.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。
5.负责直属学校(单位)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。
6.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外宣工作,负责双拥共建工作。
7.负责系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。
8.负责全系统统一战线工作。
9.负责本处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10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的职位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局党委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对学校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。
2.拟订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、选拔、考察和任免工作,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、管理。加强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。
4.开展直属学校(单位)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。
5.指导学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,抓好全系统干部、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工作。
6.研究制定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,并指导实施。
7. 研究、制定全系统统战工作计划,抓好直属单位宗教、对台、侨务工作,负责与对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协调工作。
8. 指导“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”开展研究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对学校党建工作等重大问题做深入细致的调研,提出的计划和措施切实可行,有针对性。
2.党建工作目标有分解、有督促、有检查,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,提高全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。
3.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“四化”方针,选拔任用基层学校领导干部,建设一支能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。
4.围绕教育教学工作,结合实际,提出和完善党建工作的具体目的要求,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。
5.制定全系统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,能够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,重创新,有实效。宣传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,内容生动、形式活泼。精神文明建设以培养“四有”新人为目标,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,以校风建设为主体,全面推进。
6.搞好统战工作,增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,发挥他们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、教学骨干的作用。
7.主持处内日常工作,明确职责分工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,使处内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二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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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名称:党建处副处长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。
2.负责系统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。
3.负责制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,进行年度工作总结,上报系统党建工作信息。
4.协助处长进行市直教育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建设。
5.负责直属学校(单位)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。
6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深入进行调查研究,并针对学校党建工作的实际提出具体措施。
2.分解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,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。
3.起草局党委计划、总结,上报工作信息。
4.协助处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、选拔、考察和任免工作,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、管理。
5.开展直属学校(单位)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对学校党建工作等重大问题做深入细致的调研,提出的计划和措施切实可行,有针对性。
2.党建工作目标有分解、有督促、有检查,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,提高全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。
3.选拔任用基层学校领导干部符合党的干部路线和“四化”方针,努力建设一支能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。
4.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富有成效,切实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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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名称:党建处副处长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。
2.负责全系统宣传工作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“双拥”共建工作。
3.负责直属系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。
4.负责全系统统一战线工作。
5.负责“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”工作。
6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深入进行调查研究,指导学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。
2.结合形势拟订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开展对干部、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工作。
3.结合教育工作实际,研究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,并指导实施。
4.开展“双拥”共建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。
5.制定全系统统战工作计划,抓好直属单位宗教、对台、侨务工作,负责与对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协调工作。
6.指导“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”开展研究工作。
7.协助处长开展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,注重改革创新,有针对性地提出计划和措施。
2.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,重创新,有实效。
3.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,开展内容生动、形式活泼的宣传工作。
4.以培养“四有”新人为目标,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,以校风建设为主体,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。
5.落实统战政策,增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,使他们建言献策,发挥他们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、教学骨干的作用,促进全市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。
6.协助处长开展处内日常工作,做到职责分工明确,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,不断提高处内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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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名称:党建处主任科员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。
2.负责全系统标准化党支部的创建和巩固工作。
3.负责系统党员队伍建设。
4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拟定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,指导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工作。
2.组织实施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,指导完成支部换届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工作。
3.组织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、基层党员的发展转正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按照党章的要求,开展支部达标工作,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。
2.指导基层班子按时换届和开好民主生活会,增强学校班子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解决自身矛盾问题的能力。
3.围绕教育教学工作,结合实际,注重发展中青年骨干和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加入党组织,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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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名称:党建处副主任科员(宣传统战)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参与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的调研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2.承办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创建、评比、表彰、管理工作。
3.承办统战、宗教、对台、侨务工作。
4.承办“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”的工作。
5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参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拟定,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活动,指导干部、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。
2.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,承办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、评比,并提出工作意见。
3.承办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和协调工作。
4.承办“太原市市属学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”有关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调查研究深入细致,论证充分,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。
2.起草文稿能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具体、规范,符合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提供文件资料全面、准确。
3.组织活动形式多样,生动活泼,富有成效。
4.处理日常事务讲求质量和效率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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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名称:党建处副主任科员(内勤)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有关党报、党刊和有关学习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。
2.负责处室内部文件、资料、档案的整理、保管。
3.负责本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工作信息的起草和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。
4.负责全系统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干部审查、党内统计、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工作。
6.负责本处的内部事务工作。
7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起草本处的工作计划、总结和党建信息。
2.对本处的文书、档案、资料进行管理;办理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保管和归档立卷工作。
3.办理干部审查、党内统计、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等具体工作。
4.定期收缴全系统党费,按有关规定储存管理。
5.定期按上级部门要求填写并上报各种报表;完成党建报刊的征订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文件资料保管妥善、完整,保证工作需要。
2.起草部门工作计划、总结和信息有针对性,能发挥指导作用。
3.文字、统计、上报等工作具体、规范,准确无误。
4.征订各种报刊准确、及时。
5.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各项工作符合有关要求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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